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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子岭司法所规范人民调解卷宗
信息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6-05-05 15:02:51

  为提高人民调解工作的规范性,突出人民调解工作的效果,佛子岭法所采取有效措施,对全镇人民调解案件卷宗进行严格审查把关,全面提升人民调解卷宗档案质量。

  严把登记质量关。对《人民调解卷宗》《卷宗登记薄》《卷宗录入说明》等相关材料统一标准,要求案卷整洁,字迹清晰,做到有案必登,大案必录。

  做好印章质量关。统一调委会印章,对于无印章、名称不规范的调委会不予办理案件。

  严把质量审查关。重点查看卷宗制作是否规范,材料是否齐全,调解协议内容、条款是否完善,纠纷当事人是否已签字或按纹印,调委会是加盖印章等。对于不合格的卷宗退回重新制作,合格卷宗及时整理归档。(储媛)

审核: 霍山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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