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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开始实施房屋征收“购房劵”安置
信息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6-05-18 16:27:58

  近日,我县西部迎驾生态新城建设房屋征收工作正式启动,共涉及637户(单位),建筑面积8.81万平方米。按照新修订的《霍山县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办法(试行)》规定,本次被征收户可选择货币安置、房屋产权调换或“购房劵”安置的方式进行安置。其中选择“购房劵”安置的由政府向被征收户发放购房劵,被征收户凭“购房劵”在入围的开发楼盘中自主选购商品住房。

  为认真做好本次房屋征收“购房劵”安置工作,县住建局高度重视,严格把关,择优录取了县内19家实力较强、信誉度较好的开发企业参与本次房屋征收工作,各开发企业均在房屋征收现场搭建了宣传咨询台。

  下一步,我县将继续贯彻国家、省、市棚户区改造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大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比例,大力推行“购房劵”安置方式,有效化解我县房地产市场库存,加快我县棚户区改造步伐。

审核: 霍山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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