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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局完善制度规范招标采购管理
信息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6-05-19 14:38:41

  今年以来,县招投标局针对规范招投标管理专项行动中查找出来的监管漏洞和围标串标风险点,采取“一延长、两取消、三公示”等创新举措,及时完善相关制度,着力提升监管成效。

  延长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及时修订招标采购文件范本,将原先投标保证金必须于开标前一天下午17时前到帐的规定,统一调整为开标当天(开标前)到账即可。

  取消投标人报名环节,取消招标人推荐小型工程简易招标投标企业的权限。取消报名环节,将招标采购文件和工程量清单、最高限价、答疑文件等直接上传至县招投标网和县政府采购网外网,供投标人和供应商自行免费下载,既方便投标人(供应商)投标和社会各界查询监管,又能有效防范投标人信息的泄露。借鉴芜湖市南陵县等地经验,取消招标人推荐小型工程简易招标投标企业的权限,全面实行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等上网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自主投标,县招投标中心限时办结。开标后先从符合条件的所有投标人中摇号确定的4—5家入围企业,再按有效低价原则从入围企业中确定中标人。从小型工程简易招标新办法试行一个月多来看,有利于防范围标、串标,有利于提高投标竞争和中标资金节约率。

  实行复杂项目技术参数标前公示、预中标单位投标业绩公示和所有单一来源采购先公示后采购三项制度。特殊和技术复杂项目技术参数标前公示,有利于防范招标人利用技术参数为特定投标人“量身定做”。预中标单位业绩公示,有利于防范投标业绩造假。将目前实行的达到公开招标限额的单一来源采购必须标前公示的法定要求,扩大到所有单一来源采购项目一律先公示后采购,有利于从源头上防范采购风险,规范采购行为。(梁强胜)

审核: 霍山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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