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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山:开展全国整治酒后驾驶统一行动
信息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6-05-23 09:13:36

  5月19日是全国集中整治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统一行动日。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整治酒后驾驶统一行动要求,县交管大队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昼夜兼顾,精心开展整治酒驾行动,全力防范因酒驾导致的道路交通事故,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19日中午,霍山大队一改以往夜间检查酒驾的惯例,抽调交警三中队对午后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民警在辖区X070线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时,发现一辆牌照为皖N38**6号小型轿车驾驶人神情紧张,民警立即对驾驶人进行例行检查,通过酒精测试,驾驶员储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23ml/100ml,属饮酒驾驶机动车。驾驶人称,习惯了交警夜查酒驾,午饭后抱着侥幸心理酒后照常开车,没想到还是碰到交警了。

  晚上8时,霍山大队一、三、四、五、八中队,在城区衡山北路、淠源东路、诸佛庵镇街道、漫水河镇街道同时开展集中整治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统一行动。民警对过往车辆实行逐车检查,针对涉嫌酒驾的,第一时间进行酒精测试,依法严惩,实行“零”容忍,确保对酒驾违法行为的处罚落到实处,形成整治酒驾高压严管的氛围。在检查过程中,全体作战民警切实做到严格、文明、规范执法,同时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大力宣传酒驾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勿存侥幸心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摒弃交通陋习,安全文明出行。

  当天统一行动,县交管大队共出动警力40余人次,警车12台次,检查车辆600余辆,截至行动结束,共查纠各类交通违法行为20余起,其中饮酒后驾驶违法行为12起,行动取得良好效果。由于大队一改往日夜间检查酒驾的惯例,在白天、夜间突击开展行动,使那些心存侥幸心理的驾驶人无处逃逸,对酒后驾驶行为起到了较好的震慑作用。(陈方君)

审核: 霍山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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