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扩大棚改货币化安置比例,努力化解房地产库存,改善棚户区居民居住条件,今年以来,我县严格按照省、市棚户区改造政策要求,突出抓好任务分解、改造进度和督查调度三个环节,确保棚户区改造有序推进。
抓好任务分解。年初,对照市政府下达的2016年棚户区改造新开工、基本建成和货币化安置等目标任务,及时分解到城区(含经开区、高桥湾现代产业园)和有关建制镇,细化到具体建设项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并就建设标准和工程质量作进一步要求。加快改造进度。各建设单位按照建设时间节点,提前做好新开工项目的立项、规划、设计、房屋征收等前期工作,确保尽快开工;对于今年基本建成的项目,实行倒排工期,做到安排到周,细化到天,确保早日建成。强化督查调度。县领导多次深入项目现场,现场调度,研究解决存在的难题;县住房保障部门针对省、市专项督查发现的问题,积极与有关建设单位对接,会商解决。
目前,我县2016年棚户区改造新开工任务已完成546套,完成率60.6%,其中货币化安置完成287户,完成率31.85%;基本建成任务完成287套,完成率48.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