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及时化解农村群众来信来访,创建和谐社会,磨子潭镇转变工作思路和工作方式,全面推行落实信访代理制度。
信访代理工作的实施范围主要是7个村,实施机构为镇信访办,要求挂牌,名称为“信访代理工作站”。信访代理人员由从事调解、维稳工作人员担任。各村明确1至2名信访代理员,1名由村治保主任担任,另1名由村委员会自行确定。信访代理员实行一年一聘。
面对群众来信来访,信访代理员要热情接待,及时将处理进展情况与信访人沟通,并将信访人的思想稳定状况反馈给办理机关;信访事项办结后,信访代理员协助办理机关向信访人反馈办理结果;对不服从办理意见的,帮助信访人向办理机关的上一级机关提出复查或复核申请,及时将复(核)查意见反馈给信访人;信访事项办结反馈后,定期回访,征求信访人的意见和建议,确保信访代理事项的办结效果;并将所有表格、材料、往来信函及各种文书、答复意见书等立卷,一案一卷,归档备查。
自磨子潭镇推行信访代理以来,辖区内群众能够更好更快地解决各类新情况新问题,真正实现“小事不出组、大事不出村、疑难事不出镇”。(杨晓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