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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司法所社区加强矫正评估
信息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6-07-12 11:04:36

  2016年6月28,太阳司法所完成了对太阳乡船仓村村民王某涉嫌交通肇事案的社区矫正评估工作,评估意见被霍山县法院采纳。

  近年来,太阳司法所严格按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安徽省社区矫正评估办法》规定的程序和内容及方法,通过调查群众和听取基层组织意见,扎实做好社区矫正评估工作。截止目前,太阳司法所接受霍山县法院和上海市监狱管理局的委托,陆续开展了对杜某危险驾驶案、王某交通肇事案、高某保外就医案的社区矫正评估工作,按照法定期限高质量的完成了评估工作,评估意见均被上述单位采纳。(汪磊)

审核: 霍山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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