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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山县顺利完成2016年公租房实物配租选房工作
信息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6-07-14 08:41:34

  7月12日,我县组织开展2016年公租房实物配租选房活动。城区97户低保和家庭成员中有三级(含三级)以上残疾人、70周岁以上老年人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34组新就业职工抵达活动现场。县监察、住建、财政、民政、司法(公证处)等单位和衡山镇、县经济开发区、高桥湾现代产业园管委会负责同志参加选房活动,县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现场监督。

  选房活动由县公证处按照先抽取选房顺序号、再抽取房号的规则进行。同时,为方便选房户和提高办事效率,县保障办和物业公司还现场为选房户办理了房屋租赁合同和物业服务合同手续,发放了钥匙,确保了选房户能够及时入住。整个选房活动现场秩序井然,广大选房户对活动安排和选房结果感到满意。

  我县2016年公租房实物配租房源位于城区花园南路公租房35#、36#楼,共127套。每套厨卫设施齐全,住户无需二次装修。小区道路、路灯、给排水、供电、绿化、监控等配套建设也同步完成。为稳妥实施本年度公租房实物配租工作,县住建局(住保办)高度重视,年初精心制定了工作方案,对配租对象、配租标准、申请条件、审核程序及责任追究等都作了明确规定。尤其在审核阶段,县住建局(住保办)会同衡山镇社区办、民政、公安、房产、住房公积金等相关部门,按照“三级审核、两级公示”程序,对照各自职责,实行联合会审、共同把关,于6月底完成城区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和新就业职工的审核及公示工作,为顺利完成本年度公租房选房工作做足前期准备。(包先法)

审核: 霍山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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