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4日,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会议召开。县委常委、纪委书记、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组长陈明龙出席会议。
陈明龙指出,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自2011年成立以来,各成员单位积极发挥各自优势,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案件线索移送进一步增多,反腐合力进一步增强,办案效果进一步提高,成效明显;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
陈明龙强调,面对当前严峻的反腐形势,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要强化认识,进一步明确反腐败协调小组的地位和作用;要落实制度,努力推动反腐败协调工作规范化;要加强协调,提升查办腐败案件的整体合力。“打铁自身硬、正人先正己”,各成员单位要树立监督者形象,更要自觉接受监督,要严格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防止“灯下黑”。
会议还学习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在查办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涉嫌违纪违法犯罪案件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成员单位围绕反腐败协调工作进行了交流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