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0”特大洪灾造成我县数百户群众房屋倒塌,一千多户群众房屋严重受损。灾后发生后,县民政局迅速行动,及时安排部署,确保受灾困难群众生活得到充分保障。
及时核查,建立台账。灾害发生后,县民政局抽调精干力量成立8个灾情核查组分赴各乡镇,全面核查受灾情况,建立详细的受灾人口台账、倒损农房台账,及时统计上报灾情。
调拨物资,应急救助。针对各乡镇具体受灾情况,紧急安排调拨救灾资金和物资,开展应急救助。先后下拨应急救灾款225万元,调拨发放救灾棉被260床、救灾帐篷20顶、折叠床88张,让受灾群众在最短时间内获得紧急救助。
落实包保,压实责任。县民政局成立救灾工作领导组和救灾工作指导组,全面落实包保责任制,采取班子领导、股室联系乡镇、乡镇包村、乡村干部包户方式,指导帮助各乡镇落实救助工作属地化管理责任,切实为受灾群众解决基本生活困难问题。
整合资源,精准救助。整合民政救助各项相关政策,力求最大限度地救助受灾群众。受灾群众凡符合城乡低保条件的,按照规范程序纳入城乡低保范围;因灾造成伤病住院治疗的,给予大病医疗救助;因灾造成生活窘迫、急难性困难的,给予临时救助;有效整合慈善救助、社会捐助等资金,确保因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不出问题。
积极争取,支援重建。“6.30”特大洪灾发生以来,县民政局积极主动向上级争取应急救助资金和物资,先后争取到国家、省、市救灾资金545万元、救灾棉被800床、救灾折叠床200张,及时为受灾困难群众解决了基本生活困难。(涂必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