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至7月6日,霍山县遭受严重洪涝灾害,县域各乡镇(园区)农房遭受不同程度损毁,给群众造成重大损失。为切实做好因灾倒房恢复重建工作,县住房城乡建设局根据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多举措推进灾后倒房重建工作。
该局第一时间抽调从事工程质量鉴定的相关人员组成四个工作组,明确分管领导带队,分赴全县16个乡镇和2个园区所有受灾房屋进行认真排查,对因灾损毁的房屋和全倒户做好记录,为开展修缮加固和灾后重建工作掌握第一手资料。工作组将受灾房屋分为三种类型:倒塌房屋、严重损坏房屋、一般损毁房屋,按照受损情况进行分类处理。对房屋损坏小,无安全隐患,同意农民返回居住;对房屋损坏较重,在确保结构安全的前提下,分别提出方案,建议乡镇组织实施修缮加固后方可让群众返回居住;对因灾损坏严重、经检测安全无法保证的房屋,可能引发房屋倒塌事故、没有加固价值的房屋,要求乡镇迅速组织力量,尽快督促群众拆除,妥善做好群众安置工作。该局下一步将积极配合乡镇(园区)做好灾民建房的选址规划服务工作,对灾民建房审批特事特办,简化手续,缩短审批时间;将坚持严禁高切坡建房、严禁占河道建房、严禁占用基本农田建房、严禁在受山洪、泥石流、滑坡、风灾等地质灾害威胁地区建房等“四个严禁”原则,配合乡镇引导群众“向镇集中、向中心村集中,统一选点、集中建房”,尽量与移民安置、美丽乡村、美丽集镇建设相结合确定新址。(包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