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县相关规定,持之以恒纠正“四风”,霍山县公安局多举措开展“酒桌办公”专项整治工作,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
该局领导高度重视,结合“两学一做”,召开学习宣传会议,学习《党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严肃工作纪律,转变中队民警职工思想观念,摒弃“酒桌办公”的陋习,自觉遵守有关规定。对照县纪委关于在全县开展“酒桌办公”专项整治相关文件,迅速动员部署,对照专项整治内容开展自查自纠,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立行立改,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发布“禁酒令”,落实《专项整治情况统计表》上报制度,及时总结上报工作开展情况。充分利用公众号、信访投诉平台、举报电话、举报箱等,多方畅通群众举报渠道,使全体民警处处事事至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中。对于群众举报和检查发现的“酒桌办公”、公款吃喝、工作日饮酒问题,一经查实,严格实行“一案双查”,既要依法依规追究当事民警责任,又要追究分管领导的责任,只有坚持不懈认真抓好落实,才能最大限度地减少“酒桌办公”不正之风的发生率。
同时,进一步健全完善公务接待制度、“三公经费”管理制度,细化接待标准,严格财经纪律,建章立制,按制度办事、按制度管人;实施“精准督查”,落实“两不两直三单”,即:不下通知,不听汇报;直奔公务接待地点,直奔公务报销凭证;公务接待审批单、原始菜单、正式餐饮发票,确保“酒桌办公”专项整治持续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