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提升全县县乡重点工程招标采购效率,县公管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着力从五个方面入手,促进重点工程建设提速增效。
提高小型工程招标限额。7月份起,将小型工程招标限额由原先的5万以上调整到50万以上。调整后,全县50万以下工程(灾后重建等三类项目为100万以下)、30万元以下的设计、监理等服务类项目,全部交各业主单位自行招标或直接发包。
推进重大招标提质增速。以每月函询的方式,提前介入重要部门、重大项目招标采购前期准备工作,主动做好重点项目标前对接服务活动,主动提供政策咨询、业务指导、跟踪服务等;对有特殊时限要求的重点项目,尝试推行“预算评审、招标备案”与招标信息发布同时进行的“平行作业法”,提前进入招标采购环节,确保重点工程及其配套建设项目提前挂网、提前开标。
不断优化工程评标方法。调整小型工程简易招标操作办法,在充实小型企业库的同时,借鉴寿县、南陵等地成功做法,将业主确定合理固定价抽签与随机摇号“五选一”两种评标办法,交由建设单位根据项目特点自行选用,扩大招标人招标自主权,防范投标人恶意低价抢标。
加强政策宣传和信息交流。定期向县委、政府报告重大工程建设招标项目和重要物资采购项目进展、结果等情况。建立全县招标采购QQ群,及时向乡镇和县直各部门发布相关政策法规及招标文件模板等,提供顺畅的交流、沟通机制。
着力提高平台服务效能。县公管局机关及下属交易中心进一步细化服务承诺制,向社会公开招标采购各项流程及办结时限,严格落实一次性告知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等,全面提升招标采购办事效率。如将灾后重点工程公开招标的时限压缩至10天;规定50万至200万元的一般工程全部实行简易程序,招标时间一律压缩至3天等。(梁强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