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霍山县公管局在推进规范招投标管理专项行动中,联系实际明任务,突出整改出实招,着眼长效抓推进,专项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效。
修订文件范本。及时修订发布《霍山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试行)》,分别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动态标底法和综合评分法等评标办法,供招标人选择。同时,制定电梯、智能化工程等示范文本,进一步规范招标采购人行为。
推行三项公开。即:实行复杂项目技术参数招标前公示、预中标单位投标业绩定标前公示和中标后施工合同网上公示、公开。
实行三项改革。即:取消工程招标投标人报名环节、延长投标保证金到帐截止时间、优化小型工程(200万元以下)“简易招标”操作办法三项改革。2016年3月下旬,以取消招标人推荐投标企业权限、优化评标办法等为主要内容的小型工程“简易招标”改革启动实施,截止7月底,累计完成小型工程招标110余项,中标资金平均节约率比改革前的2015年平均水平提高了8.17个百分点。
加强标后监管。对中标企业实行约谈承诺制度,对县重点工程建设项目进行标后巡查。仅2016年3月份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县公管局已标后约谈、现场巡查10余次,并对相关情况进行了通报。
创新监管手段。利用大数据分析,开展回顾性调查,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县公管局通过对2015年以来所有流、弃标案例进行逐例分析,分析查找可能存在的风险点和高危行业、企业和业主。目前,已完成对2015年度全县进场交易的政府工程项目招投标情况的统计分析,并形成专题数字分析报告。
建立长效机制。为推进监管服务工作规范化建设,该局正着手制定《霍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2017工作规范》和《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霍山县分中心2017工作规范》。目前,两个工作规范的初稿已形成,11月底前可望完成规范编制并报省、市主管部门备案,2017年将全面按两个规范组织实施公交资源交易服务与监管。(梁强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