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中央、省、市、县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新规定、新要求,8月17日,县司法局结合实际,组织全局司法行政工作者、法律服务工作者、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再推进工作会。
会议要求:一是局党组成员、各股、室、处、所主要负责人要严格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认真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亲自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二是局党组成员、各股、室、处、所要切实做好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的有机结合;三是全局干部职工要把《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党章》、《问责条例》等党规党纪学习教育纳入党支部和党员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四是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制度,建立和完善绩效考评制度,落实岗位责任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政务公开、政风行风评议等制度,进一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和问责制度。
与会人员还签订了霍山县司法局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进一步落实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肖定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