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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环保局开展“双随机”环境执法
信息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6-08-29 09:12:25

  为进一步规范环境执法行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提高监管效率。根据县政府和上级环保部门要求,县环保局今年正式实行“双随机”环保执法机制。

  “双随机”即随机选派环境监察人员,随机抽查污染源,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名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双随机”抽查对象为县域内所有污染源;抽查内容为被抽查单位防治污染设施建设及运行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以及环评、“三同时”落实等环境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抽查比例是根据环境监察人员数量、行政区面积、污染源数量、污染源环境守法状态、环境质量和群众投诉情况,合理确定抽查比例。

  在开展“双随机”执法时,要求执法人员在开展现场抽查工作过程中要现场填写《污染源现场监察记录》,并将抽查结果填报污染源日常监管动态信息库;对随机抽查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从严从重查处,并将随机抽查情况和违法行为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吴涛)

审核: 霍山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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