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法院紧紧依靠党委领导,努力争取政府支持,充分发挥司法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中的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满足人民群众多元解纷需求。
继续完善诉调对接程序。加强登记立案前诉险告知工作,帮助当事人算好亲情账、信誉账、时间账、经济账和风险账,选择宜纷化解途径,行人民调解与司法确认衔接,促案件有序分流和高效化解。
继续健全诉调联动机制。与行政机关、仲裁、群团等非诉解纷机构协调配合,建立联席会议、信息共享制度,协助有关部门加强调解员业务培训,形成信息互通、优势互补和协作配合化纷互动机制。
继续加强诉讼调解工作。民商事案件能调则调,案件繁简分流,整合和解、调解、仲裁和行政裁决等多种解纠资源,为人民群众提供灵活便捷、费用低廉、便民利民和多元选择化解纠纷途径。 (胡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