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两年,霍山县法院行政诉讼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人民陪审员参审率百分百。人民陪审员的广泛参与,不仅减轻了法官办案压力,也促进了案件质效的提高。
提供便利提质效。为陪审员参加庭审提供条件,庭审前安排时间让陪审员阅卷,不能到庭阅卷的,通过网络将有关证据材料、诉讼材料、庭审提纲发送给陪审员,让他们熟悉基本案情,在庭审中做到有的放矢,帮助查清案件事实,提升案件审判质量。
发挥作用利协调。人民陪审员来源于社会各个阶层,对社情民意有更多的了解,通过他们在诉讼中的协调,有利于当事人接受,减少抵触心理。在进行协调工作时,办案法官重“法理”,人民陪审员说“情理”,达到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相互学习同提高。人民陪审员大部分不是法律科班出身,但他们往往具有较为丰富的社会经验,人情练达,而年轻法官法律知识丰富,但社会经验较少,通过共同审理案件,处理纠纷,互相学习、互相促进,有效提升了法官和陪审员的综合素质。
接受监督促公正。人民陪审员全程参与案件的审理,与合议庭的法官享有同等的权利,对法官审判活动全程监督,使案件的审理更加公开透明,促进了司法的公平公正。(魏志刚 童晓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