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保障师生饮食安全,9月1日,霍山县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为校园食品安全建章立制,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长效管理机制。
一是明确工作职责。《意见》将食品药品、城管、教育、公安、卫生计生、住建等各监管部门在校园食品安全工作中承担的职责进一步明确,确保校园食品安全工作有人管、有人干。同时,建立健全部门间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信息通报、定期会商和联查联动工作机制,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二是明确工作重点。从建立健全校园食品安全工作制度、完善工作机制入手,落实各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实行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推动学生形成健康的饮食习惯;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以日常检查、随机抽查、飞行检查、专项检查等各种方式对学校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食品摊贩进行监管,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查处。
三是明确工作目标。《意见》要求,校园食品安全工作要达到“两个统一”、“四个到位”和“三个明显”。即校园及其周边食品生产经营者统一要求,统一监管;主体资格规范到位、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台帐制度建立到位、违法行为查处到位;主体责任意识明显加强,食品经营秩序明显好转,食品消费保障水平明显提升。
四是明确责任落实。《意见》要求加强食品安全综合治理,将校园及其周边食品安全作为全面推进平安霍山建设的重要内容,作为“平安学校创建”和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考核指标,纳入食品安全年度考核重要指标,接受社会各方的监督,共同努力,将该县校园及其周边食品安全抓实、抓好。(许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