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社会 >正文

霍山县深化“党员活动日”规范组织生活
信息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6-11-01 16:25:03

  为规范党的组织生活,加强农村党员的教育、管理和服务,今年以来,霍山县进一步深化农村党组织“党员活动日”活动,不断推进村级组织规范化、农村党员管理制度化、党组织活动常态化,不断增强党的组织生活活力。

  构建长效机制,搭建组织生活新平台。重新修订“党员活动日”活动实施意见,采用“三定”,即定时间、定对象、定形势,用制度规范活动。明确以乡镇党委为单位固定村党组织“党员活动日”,如遇特殊情况需临时调整,需经乡镇党委同意后提前3天报县委组织部备案。在村党组织全体党员参加的基础上,视情况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党员发展对象、村民代表或群众代表等参加。以村党组织为单位,一般在党员活动室进行,特殊情况也可就近到革命传统教育基地、重点工作观摩点开展活动,做到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紧贴实际、切实为民。

  明确基本动作,打造组织生活新品牌。围绕“党员学习日、议事日、帮扶日、服务日、互评日”等五个方面开展。通过集中学习、主题讨论发言、电教远教、专家授课等,提高政治素养,培养致富手段。对村里工作任务进行评议和商讨,组织党员对村两委和村干部的工作提出质询,由村党组织予以答复或办理。采取结对等形式,开展疏导落后党员、慰问困难和生病党员活动。集中组织开展党员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党员积极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上的难题。组织党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对党组织和党员进行民主评议,对优秀党员予以表彰,对不合格党员进行处置。

  强化保障措施,激发组织生活新活力。该县统筹协调推进,广泛筹集资金,提高村干部待遇和村级组织运转经费,激发村级组织活力和村干部积极性。经调整,2016年村“两委”正职年报酬3.8万元,已达上一年度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7倍;为符合条件的所有村干部购买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对年龄45周岁以上不愿意购买的,按照现行最高标准购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并给予适当补贴;为所有村干部购买了医疗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村级基本运转经费按照3000人以下的村5万元、3000至5000人的村7万元、5000人以上的村9万元拨付各村,用于村级组织办公、服务群众、党员活动等支出,确保“党员活动日”扎实开展。(储著时)

审核: 霍山县融媒体中心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