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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山县提前完成2016年棚改项目建设
信息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6-11-03 09:11:30

  县住建局把加快棚户区改造作为改善居民居住条件,提高居民幸福指数的重要抓手,年初以来,进一步加强调度,强化督查,有力推进了棚户区改造进度,提前完成了年度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建设任务。截止目前,2016年棚户区改造安置房新开工901套,开工率100%,其中货币化安置475套,货币化率52.72%;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基本建成693套,完成率117.86%。

  提前谋划。年初,通过深入摸排,初步确定了2016年城区(含经济开发区、高桥湾现代产业园)和有关建制镇棚户区改造项目,并及时上报市政府予以批准;棚改任务下达后,及时制定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改造项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并就房屋征收、项目建设、投资融资等方面作进一步要求。

  大力征迁。该局把棚改房屋征收工作作为棚改项目能否顺利推进的关键所在。项目确定后,及时制定操作性较强的征收安置方案,迅速启动棚改房屋征收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各部门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坚持“一碗水端平”,杜绝暗箱操作,弄虚作假。同时,为加快征收进度和创新安置模式,进一步加大棚改货币化安置比例,大力推行“购房劵”安置模式。

  加快建设。棚改项目实施后,各项目实施单位按照棚改实施方案和项目建设时间节点,严格落实责任制,精心组织施工,实行倒排工期,按计划推进。县住房保障部门认真履行职责,不定期深入城区(含经济开发区、高桥湾现代产业园)和有关建制镇,开展督查,了解项目进度;县政府实行每月一调度、每季一考评,县领导深入施工现场调度,切实解决工程建设难题,从而有效保证了工程的序时进度、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抓好融资。在棚改项目实施过程中,通过完善棚改项目相关申报资料,积极争取中央、省级棚户区改造专项建设资金和国开行、农发行等政策性银行棚改项目贷款。同时,通过财政预算安排、提取土地出让金收益等方式,积极筹措县级棚改项目配套资金,以弥补棚改项目建设资金不足,为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提供了有力地保障。(包先法)

审核: 霍山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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