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漫水河司法所采取三项措施确保工作顺利衔接。
一是解矫与帮教同步进行。在司法所工作人员宣读《解除社区矫正宣告书》,发放《解除社区矫正证明书》的同时告知其安置帮教相关规定,安排安置帮教小组与帮教对象签订帮教协议,顺利将解矫人员纳入安置帮教管理系统,转为安置帮教对象。
二是矫正小组转为帮教小组。通过整合资源,将社区矫正小组转为安置帮教小组,充分发挥其对帮教对象底子清、情况明的优势,继续对其进行跟踪帮教。
三是解矫档案与帮教档案同步建立。从社区矫正人员解矫之日起,漫水河司法所在其社区矫正个人档案的基础上,重新登记造册,建立安置帮教个人档案,落实一人一档。同时,要求在安置帮教过程中,所有工作记录必须及时归档。(万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