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社会 >正文

霍山县推进农安“红榜”和“黑名单”制度
信息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6-12-16 11:20:08

  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消费安全,县农委下发了《关于印发霍山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红榜”和“黑名单”制度(试行)的通知》,在全县推行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红榜”和“黑名单”制度。

  以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为核心,将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产品收购贮运企业,畜禽养殖和屠宰企业,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企业纳入“红榜”和“黑名单”制度管理,对纳入“红榜”企业的信息进行公开发布,对“黑名单”企业中有违法犯罪行为情节严重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屡次违规不整改经评审按程序批准公开发布,藉此提高企业诚信意识,在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社会风尚,形成诚信建设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水平。

  通知强调,各监管单位要认真按照制度要求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加大监督管理和宣传培训力度,做好规范化管理,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共同做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守护者”。(王晓峰)

审核: 霍山县融媒体中心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