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12月底,单龙寺镇完成2016年度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民生工程任务,全年累计发放低保资金225.713万元,惠及628户农户家庭。
按月申请农村低保资金,及时将资金实行一卡制发放到户。按照上级文件精神,结合乡镇实际,明确农村低保目标任务、工作措施。建立农村低保对象档案,做到一人一档,包括申请审核表和发放花名册。农村低保对象实行动态管理、应保尽保。最低生活保障,实行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制,接受社会监督,县财政、审计、监察部门加强监督检查。对农户通过电话、走访等形式进行抽查,农村低保对象及其近亲属满意率较高。(罗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