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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地税国土联合加强土地市场两税征管协作
信息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1-22 10:07:31

  为落实县政府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市场耕地占用税和契税征管协作工作的意见》(霍政办秘[2016]227号),县地税局和县国土资源局于元月17日下午召开联席会,就两家加强部门协作、落实霍政办文件达成相关意见。

  会议决定:一、信息传递工作。每季度初10日内,县国土局将农用地转用信息(包括增减挂建新区占地信息)、土地招拍挂信息、经批准临时占地信息、土地违法案件查处信息传给县地税局,传递部门为县国土局增减挂办公室、耕地保护股、土地执法大队和土地收储中心;县地税局将税收征管中发现纳税人存在未办理用地手续、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等各类违法用地行为信息传递给县国土局,传递部门为县地税局两税股。二、关于增减挂问题。对以前年度报批的增减挂项目,在2017年度实施的,应缴纳的耕地占用税由两家共同责成项目牵头部门履行纳税义务,保证国家税收及时足额入库。三、关于农民建房问题。对于政府牵头,先集中报批土地,然后再集中建设的农宅用地,用地部门应先按耕地占用税适用税率缴纳耕地占用税,项目实施后,凡能提供相关资料证明确属农民建房的,再按照优惠政策申请退库。四、关于土地违法查处问题。县地税局和县国土局要积极探索联合办案的工作机制,严厉查处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及时交换信息,加强协作。县地税局依据国土部门的《违法案件查处决定书》征收耕地占用税。五、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两家商定每年召开二次联席会议,共同协商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每年初和下半年各召开一次。

审核: 霍山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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