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村级财务管理,规范财务收支行为,保证农村经济健康快速发展,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漫水河镇多措并举,确保“三资”代理工作有序开展。
一是明确专人负责具体业务。以前年度我镇“三资”代理业务由财政所全权负责,农经编制工作人员被分到其它部门工作。为了解决人事上的混乱,今年起我镇将农经编制人员全部分到农经站开展“三资”代理业务,确保人员“在编在岗”。
二是加强制度管理。严格执行《霍山县关于进一步强化农村“三资”管理巩固壮大集体经济的指导意见》和《霍山县农村集体“三资”代理服务实施办法》,并出台了《漫水河镇三资代理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村级财务管理。
三是加强收支管理。要求各村将取得的收入及时足额入账,严禁坐支、截留、挪用或擅自抵顶债务,严禁设立“账外账”。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支出,实行集体理财、民主管理、公开透明、群众监督的原则,坚持“先审后批”,数额较大的需报镇纪委备案。
四是严格控制村级非生产性支出。2014年起实行村级“零招待”,连续三年各村的招待费为零。对于必要产生的会议费实行限额制,超额部分不予报销入账。(经怀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