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下符桥镇召开推进五大发展行动暨2016年度重点工作考评通报会。会上,镇纪委书记同党政领导班子、二级机构负责人以及各村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
责任状明确镇班子成员、村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应承担的职责,要求他们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既要带头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又要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坚持原则,敢抓敢管,加强本部门成员政治纪律教育、反腐倡廉教育,不断提高廉洁意识。
镇党委每年进行一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对各村、各部门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结果将作为部门绩效考核、奖励惩处的重要依据,对于违反和未能履行职责的部门或个人将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柯晓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