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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水河镇“三举措”加强工程项目采购管理
信息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3-03 16:36:19

  为进一步强化政府集中采购监管,规范操作程序,严格财务管理,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近年来,漫水河镇结合本镇实际,从三个方面“重拳出击”,规范镇村工程项目的采购管理。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分管领导和纪委书记任组长的“工程项目招标工作组”和“工程项目监管工作组”,分别负责镇村两级工程项目的规划、立项、预算编制等审核工作和镇村两级工程项目的施工进度、施工日志和监理日志的检查、工程项目验收、决算、审计等工作的监管。

  规范招标程序。严格按照《霍山县政府集中采购管理办法》的要求,规定预算在5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由镇招标工作组组织议标,预算在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由业主方委托镇“三资”代理中心组织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预算在5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由县招投标管理局组织招标。

  严格报账手续。要求各工程项目在结算工程款时必须提供税务发票、政府采购申请表、项目预算书、中标通知书、合同书、决算书、审计报告等资料,财政所和“三资”代理中心对此认真审核并装订入账。对于完工未满一年的项目,扣留工程款总额的10%作为质保金,一年后若无质量问题全额付清。(经怀亮)

审核: 霍山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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