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7日,佛子岭司法所和佛子岭敬老院签定了关于社区矫正公益劳动基地共建协议,标志着佛子岭镇社区服刑人员公益劳动基地的正式启动,该镇的社区矫正人员有了固定且良好的参加公益劳动和接受法制教育的场所。
为了给社区服刑人员提供一个较为规范的接受教育、改造的场所,更好地组织社区矫正人员集中开展公益劳动,佛子岭司法所充分利用社会资源,通过加强与镇敬老院的合作,依托当地敬老院场地建立“佛子岭镇社区矫正人员公益劳动和法制教育活动基地”,给社区矫正人员创造一个良好而稳定的公益劳动场所,帮助社区矫正人员进行劳动改造。
佛子岭司法所在镇敬老院成立公益劳动和法制教育活动基地,旨在更好地推进社区矫正人员的思想在朴实的公益劳动中得到切实有效的改造和再教育,进一步加大对佛子岭镇社区矫正人员的教育、监督、管理和改造力度。协议签定当日司法所即组织辖区10名在矫人员参加公益劳动,为敬老院锄菜地、培土累墒,达到预期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