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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环境保护局案审委召开第二次会议
信息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3-17 17:19:56

  3月15日,霍山县环境保护局案审委召开第二次会议,就与儿街、但家庙两家企业涉嫌通过私设暗管以逃避监管的方式超标排放污水环境违法案件进行了集中审议。

  该两起案件均由霍山县环境监察执法人员在现场监察中发现并于当场进行了调查取证,案件事实已查明。会上,案审委结合案情,认真审查了案件调查文书和证据,并仔细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其配套办法、《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案件合法性审查。经集体审议,决定作出以下处罚:一、责令涉案企业立即停产并拆除用于违法排放水污染物的暗管、渗坑,立即停止违法超标排放废水行为;二、对造成违法排放水污染物的主要生产设备予以查封;三、对通过私设暗管、渗坑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水污染物的行为依法处以罚款;四、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

  霍山县环保局自案审委制度设立以来,严格执行,确保了重大行政处罚案件执法行为到位不越位,有力度依法度。案件审理质量和环境执法水平迈上了新的台阶。(杜倩楠)

审核: 霍山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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