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县法院主动协助嘉利达公司代偿款清收,取得了可喜成绩。3月22日又依法为嘉利达公司过户一笔价值40余万元的闲置厂房。
该企业老总张某2009年在东西溪乡征用2092平方米的土地,盖了厂房,注册成立龙祥照明电器有限公司,从事照明电器生产,公司一切都在良性轨道上发展着。2011年1月,公司为了发展,从某商业银行融资40万元,嘉利达融资担保公司提供担保。张某在一次出差途中突发中风,虽经全力抢救,仍半身不遂,自此以后,公司生产日渐衰落,归还此笔贷款也就遥遥无期。2012年5月,担保人霍山嘉利达融资担保公司代偿了此笔贷款本息408582.00元。2017年新年刚过,霍山法院法官找到公司张某,张某虽然行动不便,但积极配合法院执行,愿把公司所有资产土地、厂房、机械全部评估作价,一次性清偿嘉利达融资担保公司代偿款。3月22日霍山法院依法向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将该公司所有的2092平方米的闲置土地使用权过户给过户给嘉利达融资担保公司。(董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