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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山“四举措”推进农村道路畅通工程
信息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3-24 16:28:53

  为切实改善农村交通条件,更好地助推精准扶贫,加快全县贫困地区脱贫致富步伐。按省市主管部门下达的计划,2017年,霍山县计划实施农村道路畅通工程228.516公里,完工213.82公里,其中:乡级公路实施10.166公里、完工2.523公里,乡村道路实施218.35公里、完工211.297公里。为加快推进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建设,该县早谋划,出实招,早实施,多促并举,确保按时完成农村道路畅通民生工程建设任务。

  目前,跨年度项目乡级畅通工程落银路改建工程已完工,乡级道路畅通工程落银路改建工程2.523公里已完工通车,

  村级道路畅通工程已完成预算编制及审核工作,部分乡镇已陆续开展招投标工作。

   一是简化程序促开工。紧抓工程项目前期工作,利用“打捆”的方法,组织各乡镇提前进行方案及施工图设计,积极做好施工图评审、预算编制及审核工作,与县招管局沟通对接,简化招标流程,确保工程早日开工建设。

  二是做好服务促进度。排查项目沿线施工环境,提前解决杆线、管线等障碍物迁移事项,落实配套资金,待项目招投标完成后,及时通知具备开工条件的施工企业进场施工。

  三是强化考核促完工。完善农村道路畅通工程督查考核办法,进一步量化考核指标,坚持每月调度通报,下发问题整改清单,及时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疑难问题,按期销号,督促各乡镇按时间节点完成任务。

  四是强化监管促达标。切实履行农村公路基本建设程序,落实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按照“政府监督、法人管理、社会建立、企业自检”的要求,完善“一路一档”资料,建立健全四级质量保证体系,对工程建设现场检查检测做到全覆盖,实行工程质量责任追究制度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并按照公路工程竣工验收规定,严格履行验收程序,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确实做到过程管控到位,确保工程质量达标。

审核: 霍山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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