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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法院“四结合”强力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
信息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4-11 09:30:48

  为顺利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霍山法院下发《霍山法院关于清理执行积案的实施方案》,拟用三个季度的时间,用“四结合”的方式清理2009年以来的执行积案,目前此项工作已经全面开始。

  一是清积不忘新。将清理执行积案活动与执行新收案件结合起来,做到旧案消化、新案不积。

  二是清积化信访。将清理执行积案活动与处理执行信访案件结合起来,在清理中化解信访事项。

  三是清积反规避。将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同反规避执行行为结合起来,通过打击规避执行行为来提高清理成效。

  四是清积促成效。将清理执行积案专项活动同其他集中执行行动结合起来,在集中执行行动中穿插进行,做到互不冲突,齐头并进。(储成炉)

审核: 霍山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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