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提高民生工程的建后管养水平,确保项目“建得好、管得好、用得好”,充分发挥民生工程设施的作用,今年以来,落儿岭镇积极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对已建成小型水利改造提升工程的管护。
明确管护主体。按照“谁主管、谁使用、谁负责、谁负担”的原则,镇政府对小型水利工程运行管护负总责,行政村内的工程,由受益群体负责运行管理。
明晰工程所有。建立小型水利工程“两证一书”(所有权证、使用权证、管护责任书)制度,对现有小型水利工程、新建的小型水利工程、土地承包经营权已流转的地域内小型水利工程调查摸底,进行产权确认。
规范工程使用。除承担重要防汛任务的小型水库等工程不可转让外,积极探索拍卖、租赁、承包、股份合作等方式,有偿转让部分或整体使用权。工程使用权流转之后,由镇政府继续安排小型水利工程管护。
加强监督检查。制定实施细则,建立规章制度,将年度实施项目、资金使用等情况,向受益区群众公布,公开接受监督。
创新管护模式。努力探索农民用水合作组织、政府购买服务、新型农民生产主体等形式,强化小型水利工程的维修养护,切实发挥工程效益。 (黄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