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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山县推进环境网格化管理
信息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5-15 09:08:05

  2015年9月,我县印发了《霍山县环境监管网格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总体要求,在全县范围内构建县、乡镇、村(居)三级环境监管网格体系,形成“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横向到边、纵向到底、齐抓共管”的全覆盖环境监管机制,明确了层级监管责任,通过划分网络,整合各乡镇责任人员,将环境监管工作在一定程度上延伸到了乡镇和村级。环境网格化管理在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信访处理、秸秆禁烧和企业环境监管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但由于部分区域、领域环境监管主体责任未细化明确,尚不能形成有效的监管合力,缺乏网格化环境监管专业技术人员和完善考核机制,使网格化环境监管作用发挥不明显。结合具体实际,霍山县下一步将深化落实《安徽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试行)》,细化明确各监管部门职责;设立乡镇级别环境保护工作站,具体负责乡镇环境管理工作,对负责人进行岗位技能培训;建立环境监管网格化工作业绩考核制度,规范管理,推动环境网格化监管工作深入、有序开展,促进区域环境质量综合提升。

审核: 霍山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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