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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财政局:多措并举促政府采购“阳光运行”
信息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5-16 16:11:11

  一是严格预算约束。切实履行职责,加强指导引导,进一步增强各预算单位的预算编制意识和责任意识,按照“统筹兼顾、先大后小、突出重点”的原则,编实编全政府采购预算。执行过程中严格预算刚性约束,对各采购单位采购预算一般不予变更,对无预算或超预算采购的,不予支付采购资金。

  二是规范采购行为。坚持以节约为前提,充分发挥政府采购引导职能,印发霍山县2017年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明确政府采购的目录、限额标准、计划,规范政府采购操作流程和采购程序,提高政府采购服务效率。

  三是健全监督机制。切实理清县采购办与公管局职能,实行政府采购监管职能与采购职能相分离;主动接受监察、审计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进一步强化政府采购的监督管理;不断加强与县公管局的沟通联系和协调配合,切实加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审专家和供应商的监督,织密扎牢政府采购管理网,有效防止“串标”、“流标”现象和“豆腐渣”工程。

  四是创新采购模式。正式启用“徽采商城”电子化采购平台,将“互联网+”理念融入政府采购活动,推进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全流程电子化,联合县公管局出台《关于启用“徽采商城•六安”电子化采购平台试运行的通知》文件,进一步规范电子化平台采购的方式、范围、原则等内容。“徽采商城”平台的启用,有效提升了政府采购效率,合理满足了采购单位的个性化需求,进一步拓宽了政府采购渠道,降低了行政成本,促进了政府采购公开透明。(徐兴萌)

审核: 霍山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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