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磨子潭司法所“三措施”强化人民调解
信息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6-07 10:16:34

  近年来,磨子潭司法所在构建基层大调解工作格局中,切实解决群众诉求,服务基层群众。

  一是实行首问责任制。确定一位接待人员为首问责任人,做好日常来访接待登记工作,及时解答接待对象提出的问题和咨询。对短期内不能办结的,须说明理由并承诺办理时间及方式;对不属于受理、办理范围内的,及时告知救济途径,切实为群众做好服务。

  二是建立“一站式”服务平台。该所与镇综治维稳信访工作中心建立了“一站式”纠纷受理服务平台,通过窗口服务进行分类处理,并确定专人在规定时限里化解纠纷,极大提高了工作效率。

  三是实行月通报工作制。坚持每月通报工作情况,总结工作经验,分析纠纷动态,研判难点热点问题,提出意见建议,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依据,并以此架起群众与镇党委、政府之间的信息沟通桥梁。 (张佳佳)

审核: 霍山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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