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司法所建设,保障基层司法所依法充分履行职责,今年以来,县司法局积极与磨子潭镇党委、政府沟通协调,按照《安徽省司法所形象识别系统基本规范》标准,对磨子潭司法所办公场所的外观形象标识进行了设计、装修,积极推进该所形象规范化建设。
通过形象标识建设,磨子潭司法所的办公场所内,司法服务大厅、所长室、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普法宣传、法律援助等职能办公室和调解室、档案室、会议室及社区矫正教育室等标识均配置到位,外墙悬挂有显示其功能的标识门牌,内墙有规格统一、内容明了的制度牌,司法所外观大方、形象庄重,较好的衬托了司法所的工作职能,更有利于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扎实开展。(张佳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