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霍山县纪委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打好“教育+预防”、“约谈+函询”、“监督+检查”、“追究+问责”组合拳,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教育+预防。霍山县着力把对党员干部的廉政教育放在首要位置,通过向党员领导干部发放《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江淮风纪》等书籍报刊,组织县、乡、村干部及普通党员到市党风廉政教育中心接受警示教育、开展专题讲座、用微信、短信提醒、观看专题片等形式,多方位开展党规党纪教育和警示教育。
约谈+函询。坚持把约谈函询提醒作为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重要举措,通过约谈、函询、廉政谈话等方式,抓早抓小,防患于未然。截至目前,全县各级党员干部开展谈心谈话5800多人次,对295名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进行了廉政集体谈话,对21名科级、股级和村干部进行了诫勉谈话。
监督+检查。紧盯春节、五一、端午、元旦等重要时间节点,县纪委会同县委组织部、县委政府督察局、县广电台成立专项督查组,对各单位是否违规公款吃请、是否公款旅游、是否公款赠送节礼、是否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是否滥发津补贴及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工程进展、值班等情况,采用明查暗访、专项督查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截至目前,共查纠典型“四风”问题15起,处理15人,党政纪处分15人。
追究+问责。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以《准则》和《条例》作为管党治党的戒尺,严格执纪、动辄则咎,对违纪违规问题,该纠正的坚决纠正,该处理的严肃处理,该通报的及时通报,并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主体责任,又追究监督责任。今年以来,该县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64件,给予党纪轻处分51人,党纪重处分、调整职务2人,开除党籍1人,对5个落实从严治党责任不力的党组织和3名领导干部进行了问责。(朱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