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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援民生工程帮我重获新生
信息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7-07 10:10:15

  我叫黎某凤,女,32岁,家住霍山县大化坪镇。我是一名残疾人,因为残疾不能生育,本打算一辈子不结婚,但当初经不住丈夫的山盟海誓,苦苦追求,他说无论我身体怎样都愿意照顾我一生,我当时感受到了幸福,就与他登记结婚了。开始也挺好,这样过了将近十年,丈夫却有了变化,首先从态度上开始对我冷淡,后来又发现他与别的女人经常在一起,而且是明目张胆的!对我和孩子(抱养)开始不管不问,也不给生活费了,我的生活急转直下。因为我是残疾人,没有经济收入,他也不给我一分钱,我的日子一天比一天难过,我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下把抱养的孩子还给了人家,因为我连自己都难以养活,又怎么去养活孩子呢?何况我是个废人,丈夫又抛弃我!

  我万念俱灰,想一死了之!就在这个时候,有位好心人告诉我,说我这样的情况可以申请法律援助,一定有解决的办法。我在极端困难的情况下来到了霍山县法律援助中心,把我的情况说给了法援中心的工作人员听,他们听后都深表同情,告诉我可以要求离婚并要求有过错的丈夫给予生活困难帮助费。后在法援律师和法院法官的帮助下,判令我丈夫和我离婚的同时给付我36000元生活困难帮助费。现在我已拿到了这笔钱!我在听了代理律师和法官劝说疏导后,我真切的感受到了社会的关心和温暖,重新拾起了生活的信心和希望!我真心感谢城乡困难群体法援民生工程,要是没有这项好政策,没有法援中心律师的帮助,我真的不知道怎么活下去!

  (黎某凤口述,霍山县法援中心整理)

审核: 霍山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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