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民政部门承担7项政府民生工程,占总任务的21%。上半年,霍山县民政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严格落实各项社会救助政策,充分发挥民政保障民生“兜底”作用,持续加大民生保障投入,累计发放救助资金5931.73万元,困难群众得到更多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一是实现城乡低保应保尽保。着力推进低保民主听证、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加强动态管理,将符合条件的困难家庭及时纳入低保范围,确保保障对象有进有出,做到应保尽保。上半年,共发放城乡低保资金2709.51万元,其中城市低保2097户3176人706.68万元,农村低保10750户16094人2002.83万元。
二是实现医疗救助应救尽救。全额资助农村五保户、城乡低保人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基本医疗医疗保险,不断扩大救助范围,缓解困难群众看病难。截止目前,发放医疗救助资金11024人次501.3万元。
三是实现特困人员供养应养尽养。进一步提升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建后管养水平,落实敬老院消防安全设施改造、维修资金115万元,做到监控全覆盖、全县联网。农村五保对象集中、分散供养年标准分别调到3800元、5100元,全失能五保老人提高至6000元。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机构供养每月不低于1300元、社会散居供养每月不低于900元。1至6月发放五保供养补助3317人543.59万元、孤儿基本生活保障112人42.18万元。
四是加大特殊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力度。设立县、乡、村三级救助窗口、公开求助热线,对遭遇不测、生活困境的家庭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救助,切实发挥临时救助“托底线、救急难”作用。上半年,临时救助594人次312万元。
五是及时有效开展生活无着人员救助。坚持“自愿受助,无偿救助”原则,持续加大主动救助工作力度,加强救助资金管理。目前,共救助生活无着人员360人次28.6万元,其中站内救助132人次、站外救助228人次,救治精神病人13人,长期安置2人。
六是全面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及时完成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的审核、审批,发放全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5347人384.98万元、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3993人290.8万元。
七是全力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全面落实居家养老服务、80周岁以上老人高龄津贴、“银龄安康”老年人意外伤害险等各项老年人优待政策,发放居家养老服务补贴47人8.46万元、高龄津贴8449人194.9万元,拨付福彩公益金48.18万元统一为全县12046位60-90周岁的农村五保、城乡低保、城市“三无老人”、优抚对象购买意外伤害险。
八是统筹做好农房保险和受灾人员生活保障。投入资金137.23万元,为全县8.57万户农村住房参保,截止6月份已理赔8户3.47万元,为农村住房安全做好保障基础。及时发放困难群众冬令和春荒救助款615万元,救助受灾群众近8170户29100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