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高桥湾现代产业园积极探索实施派驻干部联合监督管理制度,通过与派驻干部主管单位齐抓共管、联合监督,着力解决园区派驻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和效能建设监督主体不明确、责任履行不到位、监督效果不明显等问题。
联合监管制度是一项行之有效的工作举措。一是明确了监督主体。派驻干部主管单位和园区同为监督主体,主管单位起主导作用,园区强化日常监管。建立月通报制度,两个监督主体及时沟通和对接,对派驻干部联合进行考核。二是强调了工作纪律。派驻干部接受园区工委管委监督,在遵守上级部门规章制度的同时,也要严格遵守园区作风建设各项规定,服从园区监督,主动履职尽责。三是加强了考核运用。对派驻干部的日常督查考核结果,将与目标绩效工资和年终评先评优挂钩运用,提升监管效能。
联合监管制度是干部管理工作的现实需要。一是作风建设的需要。有些派驻干部认为自己年终考核在主管单位,在派驻单位工作只要不违大纪、不犯大错就行,因而在工作之中存在思想懈怠、制度执行不到位等现象,联合监管可以提供双重约束,进一步严明纪律,正风肃纪,及时纠正派驻干部在思想上的偏差。二是压实纪工委监督责任的需要。派驻干部效能奖励在园区发放,同属园区监督对象,一旦在上级部门督查中出现问题,同样影响到整个园区,将园区纪工委的监督责任压实,有利于抓早抓小,避免小纪大患。(金韵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