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最大限度满足弱势群体对法律援助的需求,维护好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佛子岭司法所坚持以人为本,采取多种措施做好法律援助服务工作。
一是加强基层网络建设。继续完善以“一镇一站(法律援助工作站)、一村一点(法律援助联系点)、一组一员(法律援助联络员)”为主要内容的“三个一”基层工作网络,建立高效快捷的村级服务平台,促使法律援助便民服务常态化。
二是简化法律援助手续。紧紧围绕困难群众的法律需求,进一步降低受援门槛,简化程序和手续,完善便民设施,提高服务质量,把群众是否满意作为衡量法律援助工作的标准,按照“应援必援”的目标,使更多的困难群众获得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
三是提高法律援助知晓度。统一为全镇各村(社区)制作法律援助公示栏,同时利用各种有利时机,采取切实有效、灵活多样的方式为群众宣传法律援助知识。
四是培养规范化法援队伍。严格落实各项学习制度,加强法律援助队伍的培训力度,着力提高法律援助队伍的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全面提升法律援助的服务品质。(吴怀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