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社会 >正文

实施生态保护脱贫工程力促农村环境整治
信息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9-28 09:10:37

  2017年,县环保局围绕生态保护脱贫工程年度任务,制定上报了《行业扶贫实施方案》,就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治理目标、治理重点、年度任务进行了细化分解,并逐一分解到镇村。并从大别山区水环境生态补偿项目资金中安排生态保护脱贫工程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资金,着力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工程,有效解决我县当前农村存在的环境问题,健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新机制。

  县环保局生态脱贫工程的主要任务是完成年度农村环境整治工作任务。根据环保部等十一部委联合制定印发的《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规定(试行)》相关文件规定:完成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建制村,生活污水处理率必须达到60%以上,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必须达到70%以上,畜禽粪便综合利用率必须达到70%以上,饮用水卫生合格率必须达到90%以上。围绕四项目标,我们在分解任务时,坚持既要突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这个生态脱贫主体,又要注重与县委政府正在推进的其它重点工作和正在实施的项目结合。具体是与贫困村建设相结合,与美丽乡村中心村建设相结合,与“十三五”农村环境整治任务的建制村相结合,与县内重点打造的“最美环线”相结合,与水库群项目、生态补偿项目实施和推进相结合,与农村“三大革命”相结合。最终确定8个村的环境整治为年度目标任务:大化坪镇白莲崖村、落儿岭镇太子庙村、佛子岭镇汪家冲村、诸佛庵镇西石门村、与儿街镇指封山村、但家庙镇观音岩村、上土市镇陡沙河村、东西溪乡余家畈村。

  目前,我县在打好精准扶贫攻坚战中,大力推进生态扶贫,努力实现减贫脱贫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双赢,帮助贫困户安居乐业。2017年霍山县环保局安排生态补偿资金约120万元用于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努力做到生态扶贫精准落实,让贫困人口从生态建设与修复中得到实惠。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中,加强生态保护,实现绿色发展。(张广玲)

审核: 霍山县融媒体中心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