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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山法警大队“三严三实”厚实警务安全
信息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7-10-31 09:44:48

  近来,霍山县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努力顺应发展变化新时代,深刻体会增强做好警务安全工作重要性,始终把警务安全工作摆在各项工作重中之重,为该院履行审判职能、各项工作进步提高,提供安全稳定和谐的内外环境。

  严格组织制度,夯实保障规范。成立院警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法警队的院领导担任小组长,法警队负责人任副组长、全体警员为成员;成立司法警察、保安员为一体的安全保卫应急小分队,保持24小时通讯联络畅通;坚持节假日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遇重要事项或突发事件及时请示报告并予处置;实行早点名制度,检查警容警纪、清点人员到位情况、总结前一工作日工作情况并布置当天工作任务。

  严明查防主体,压实职责目标。实行坐班坚守岗位,不空岗、不脱岗、不替岗;发生突发事件,及时赶到、立即上报、及时处置、妥善化解,确保提高快速反应、有效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来院人员一律经过安检进行登记,严格执法、文明接待、有效引导,坚定履行职责;对法院办公大楼、诉讼服务中心、执行局、领导办公区、审判庭等重要场所部位定时不定时的进行武装巡逻,形成震慑态势防范于未然。

  严防疏漏隐失,做实衔接配合。保持与各业务庭、各部门常态化工作衔接,合力做好涉敏感案件和涉诉信访排查化解,做到早发现早化解;本着及时就地解决原则,做到问题不积累,矛盾不上交,信息不外传;全面检查两个基层人民法庭,不留死角不埋隐患,彻底将不安全因素消灭于萌芽状态;提押手续严、押解控制严、看管监视严、值庭防范严,把防范刑事被告人脱逃、行凶和自伤自残等措施落到实处。 (胡长乐)

审核: 霍山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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