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县民生部门公布,县政府决定从2017年10月1日起,将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从每人每月7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75元。年满80周岁的待遇领取人员从到龄次年元月起执行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80元标准不变。本次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调增,惠及全县5.16万人,财政全年累计增加养老金支出309.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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