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号,市委对我县第三轮脱贫攻坚专项巡察情况反馈会召开,市委第二巡察组组长、市纪委第二派驻工作室主任张琨在会上通报了市委巡察组对我县第三轮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反馈意见,县委书记梁国金主持会议并讲话,县委副书记、县长项跃文,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玉武,县政协主席尹如江,市县领导王瑄、王光军、陈明龙、纪昌国、朱静、廖华等出席会议。



张琨在通报中指出,自2015年以来,霍山县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省委、市委的部署和要求,集全县之智,举全县之力,抓好脱贫攻坚工作。各级党组织压实责任、凝聚力量,扎实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对照中央、省委、市委要求,仍然存在一定差距,需要引起高度重视并切实加以解决。
张琨要求,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深入贯彻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要求,贯彻推进党中央脱贫攻坚决策部署。要加强党的领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要落实“两个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要不断压实责任,严格扶贫资金管理;要规范相关制度,强化扶贫项目监管,全力以赴坚打赢脱贫攻坚战。
梁国金表示,巡察组的反馈通告,充分体现了市委对脱贫攻坚工作的高度重视,体现了市委对我县脱贫攻坚工作的关心关怀,是我们抓好问题整改,进一步推进脱贫攻坚工作的行动指南和有力鞭策。霍山县委将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自觉把整改落实同抓好当前其他重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凝心聚力,提振精神,以整改工作的高质量、高标准、高水平,推动我县脱贫攻坚迈上新台阶。
梁国金要求,要强化认识,深刻领会巡察工作的政治性;全县各级各部门要把抓好整改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举措,作为树牢“四个意识”、履行“两个责任”、落实“一岗双责”的重要检验,作为当前的首要政治任务,确保所有问题改彻底、改到位。要落实责任,切实增强巡察整改的自觉性;强化督促检查,全程跟踪各单位整改情况,对行动迟缓、态度消极、措施不力、成效甚微的单位,坚决按要求处理到位。要标本兼治,全面提升巡察整改的实效性;进一步建立健全扶贫项目管理办法、扶贫资金监管办法,完善扶贫资金绩效评价体系,真正使整改的过程成为推进脱贫攻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环境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