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城管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实现城管执法全程留痕、可追溯,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霍山县城管局“四举措”着力规范执法全程记录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提升执法认识。城管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是城管执法依法实施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行为,对执法程序启动、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归档管理等各个阶段所进行的跟踪记录活动,因此对规范执法行为尤为重要,在局月度例会和执法办案专题会议中,局领导多次强调,要求执法人员固树立证据意识,程序意识,并明确法制机构为执法全过程记录的常抓机构,执法单位明确专门人员负责全过程记录文字和音像资料的归档、保存和使用。
二是健全记录制度,规范执法行为。局研究制定《霍山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执法全过程记录暂行规定》,要求执法人员在执法文书制作过程中严格按照《霍山县城管局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和《霍山县城管局执法文书制作规范》等有关规定进行立卷、归档和保管;在视音频同步记录方面要求重点把握执法现场环境、当事人和证人等现场人员的体貌特征和言行举止、涉案物品及其主要特征,以及其他可以证明违法行为的证据、执法人员开展现场调查,送达法律文书和对有关财物采取措施等其他应当记录的重要内容。
三是加大硬件投入,完善执法装备。执法全过程记录必须坚持依法、全面、客观、公正的原则,县城管局不断加强城管执法信息化建设,根据执法需要配备执法记录仪、照相机、摄像机、录音机(笔)、视频监控和执法记录音像资料传输、存储、采集等设备,同时,在办公条件允许的执法单位逐步推进设立执法办案询问室,建立健全询问制度,实行询问全过程记录,积极营造“公开、公正、规范、严格”的执法环境。
四是完善考评机制,强化执法监督。切实加强业务指导和监督,将城管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的实施情况纳入依法行政及执法评议考核,通过行政执法检查、执法案件审核、执法案卷评查等方式,对执法过程中不制作或者不按要求制作执法全过程记录而影响案件处理或者造成其他不良影响的,依照《霍山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效能考核办法》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确保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的有效实施。(张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