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基层司法所的规范化建设水平,树立司法所形象,提高司法所识别度,在县委政法委的有力指导下,乡镇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霍山县司法局高度重视,认真对照《安徽省司法所形象识别系统基本规范》标准,积极加强沟通协调,充分落实财政保障,并于近日完成了对东西溪司法所形象识别系统的更新和安装,现已搬迁办公,接待群众办理案件数起。
原东西溪司法所位于乡财政所大楼四楼,办公条件简单,位置隐晦,给群众办事带来了较大的不便。东西溪乡党委政府通过置换老水保站办公楼,为司法所重新规划了一座单独的办公用房,并对办公用房的内在格局、硬装设计、基础色调、标识标牌、外观形象、室内门牌、规章制度进行了全部更新。现司法服务大厅、所长室、社区矫正室、人民调解室、普法宣传办公室、法律援助工作站、档案室等职能办公室均配置到位。既方便群众办事,又提升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公信力和权威性,更有效地促进了职能作用的发挥。(鲍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