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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土市司法所“三个集中”开展人民调解
信息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7-12-25 10:34:43

  临近年底,上土市司法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用“三个集中”积极开展人民调解工作。

  一是集中精力。司法所作为辖区人民调解的指导部门,从讲政治的高度引导镇、村人民调解员提高政治敏感性,把主要精力集中在纠纷化解上,紧紧抓住群众关心和关注的热点、难点,通过及时化解,真心实意帮助群众解决诉求。

  二是集中培训。集中全镇人民调解员进行业务知识培训,及时巩固学习效果。通过案例讲解、互评、司法所点评等方式,总结调解经验、规范调解卷宗制作。

  三是集中行动。按照情况摸准、方法搞准,形式看准的要求,集中组织调解员深入各村逐门逐户逐人的矛盾纠纷排查,通过排查,及时掌握了重点区域、重点人,做到发现一起解决一起,不留死角。

  通过“三个集中”,上土市镇人民调解工作形成了快速调处机制,充分发挥了化解矛盾纠纷第一道防线作用。(陈强)

审核: 霍山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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